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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院新院楼文化建设捐赠邀约
来源: 时间:2024-04-24点击数:
春日暖阳,百花绽放。
今年,我校即将启动江北新校区搬迁工作,园艺院楼也将迎来首批师生正式入驻使用,这一新的里程碑不仅标志着学院硬件设施的重大提升,也预示着我们即将开启全新的建设和发展篇章。
新校区的投入使用,将为我们的师生提供更加宽敞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空间,更加便捷高效的科研工作环境。同时,也将为学院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了庆祝这一重要时刻,并更好地推动学院的未来发展,我们诚挚地发起对外合作和冠名捐赠倡议。我们热切期待广大校友、社会各界人士,以及海内外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能够积极参与,通过冠名捐赠的形式,表达对学院的支持和关爱。
站在学院发展历史的新起点线上,我们期待您在新院楼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感召未来更多的新生力量,激励我们更加努力奋进,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推动学院在新时代下不断续写辉煌和成就伟大梦想。
我们真诚地邀请您莅临学院,共同见证新校区的辉煌时刻,并商洽合作及冠名捐赠事宜。涓涓细流汇大爱,拳拳情意暖人心,我们相信,在您的关心和支持下,学院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感谢您对学院的关心和支持!期待在新校区与您相聚,共谋发展大计!
一、对外合作邀约
1.冠名宣传;
2.园艺产业和企业发展战略咨询;
3.员工培训;
4.卓越园艺人才培训;
5.技术服务与合作。
二、冠名项目设置
根据学院建设发展实际,捐赠项目统一制定,拟设立:
1.学院新大楼冠名;
2.园艺康养园冠名;
3.院楼空间冠名:以自习室、实验室、会议室、研讨室、报告厅等冠名捐赠;
4.设施桌椅冠名:以桌椅、公共设施等的金属铭牌冠名捐赠;
3.景观环境冠名:以景观、花木等冠名捐赠;
4.文体活动冠名:以各类学术论坛、学生活动等载体进行冠名捐赠。
参与捐赠的个人及社会各界将获学院文化墙、宣传册及电子屏等长期宣传展示。
三、专项捐赠设置
1.专项基金类:设立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专项奖教金、助教金,奖励优秀教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可以按捐赠者要求冠名。
2.名誉董事类: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学校建设和发展有资金和物质支持的校友企业家和社会名人担任校院名誉董事。
3.学科发展类:向学院捐赠实验室、实验器材等,设立经费支持学院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科研条件改善。
4.实物捐赠类:企业产品、图书、字画、艺术品、办公设备等实物捐赠。
5.其他:学院可根据捐赠者意愿设定其他捐赠项目。
四、捐赠鸣谢
征得捐赠者同意,适时举行捐赠(冠名)仪式,颁发捐赠证书或实物捐赠证书。所有捐赠者名单均录入校院捐赠芳名录存档,永久保存。
五、免税政策
南京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捐赠者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六、捐赠联系
如有合作捐赠意向,敬请垂询。联系人:王乙明13913981949,025- 84399839,yuanyi@njau.edu.cn。
欢迎社会各界与园艺学院开展合作,长期有效!
南京农业大学园艺学院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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